校工字 [2015] 13号
关于开展“最美芙蓉花”女教职工微信
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分工会:
2015年是第七轮“芙蓉杯”竞赛的收官之年,为丰富“芙蓉杯”竞赛的内容,宣传和推介一批女教职工先进典型,展示女教职工的时代风采,根据省教育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通知要求,学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最美芙蓉花”女职工微信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校在职女教职工。
二、作品内容
用自己的视觉发现并宣传身边的最美人物或故事。
“最美团队”:学习氛围浓厚,业务水平高,创新创效成果明显,团结合作精神强的团队;
“最美个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女职工;
“最美家庭”:夫妻互敬、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勤俭持家、低碳科学的和谐家庭。
三、参赛作品的要求
1. 摄影作品由女职工本人原创,通过微信平台参赛。每人限一件作品参赛,参赛作品可通过单幅图片或组图讲述故事、反映一个主题,组图作品不超过4幅。
2.参赛作品由摄影作品和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文字说明内容要求简明扼要,包括作者姓名、作品标题、工作单位、拍摄时间地点、先进事迹,字数控制在200字以内。上传作品的大小控制在0.5M以内。
3. 参赛作品创作手法不限,摄影器材不限,作品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比赛允许对作品的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但不得改变原始影像,谢绝电脑创意及大幅度后期处理,不得ps合成,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发现作假,取消参赛资格。
4. 所有获奖(含优秀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使用,主办方有权将获奖作品使用于相关的公益宣传、展示及刊印等,不另付稿酬(未经作者同意不得用于商业用途)。获奖的优秀作品将适时进行现场展示,获奖者需按要求提供原图及文字说明,原图大小控制在15M以内。
四、竞赛时间安排
①6月30日—7月25日
宣传发动:女工会会员寻找典型,创作作品。
②8月1日—8月31日
上传作品:参赛者将摄影作品上传至校工会。
联系人:汪晓玲 13973607938, 452182910@qq.com
黄茗芬 13875069878, 531498065@qq.com
参赛者同时将作品上传至省总工会女工委 “芙蓉天地”微信公众号。
③9月1日—9月3日
汇总、评选:校工会对参赛作品进行汇总,同时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④9月3日—9月5日
上报:校工会于9月5日前将评选结果报省教育工会女工委审核。其优秀作品报送省总参加全省总评。
五、比赛流程
1.参赛者于7月8日前在各分工会报名,在报名栏中填写身份信息(见附表);同时于8月1日—8月31日通过关注“芙蓉天地”微信公众号报名及参赛。
2.参赛者自行上传参赛摄影作品及文字说明,每个身份证号码限一个作品,上传以后不可撤回或修改。
3.省总女工委 “芙蓉天地” 微信公众号开启“最美芙蓉花”微信摄影大众点赞投票通道,进入微信大众点赞投票环节。
六、评选方法及标准
1.学校工会将组织专家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将对参赛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2.评选标准
①比赛重在发现、宣传推广女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家庭的先进典型,参赛作品主题鲜明,具有代表性,占评分标准的40%。
②立意新颖、视角独特、构思巧妙、风格突出,作品生动有创意,具有感染力,占评分标准的30%。
③色彩和谐,构图比例协调,具有美感和较强的艺术性,占评分标准的30%。
七、奖项设置
1.比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2.设优秀组织奖2个,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3.设参与奖,发放纪念品。
八、参赛的组织要求
1.本次大赛作为今年女教职工“芙蓉杯”竞赛的重点内容。每一个分工会至少组织2件作品参赛,参赛人数及获奖作品数将作为年度考核分工会的重要依据。
2.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动员和发动女教职工踊跃参赛,积极发现和树立本单位先进典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女教职工中掀起寻找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热潮。
3.各分工会要组织师生共同关注省总“芙蓉天地”微信公众号,在开启“最美芙蓉花”微信摄影大众点赞投票通道时间内(8月1日—8月31日),积极参与微信大众点赞投票!
4.各分工会要对报送的参赛作品严格把关,确保先进典型的真实性。投稿者应对其作品具有独立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5.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
附件:湖南文理学院女职工微信摄影大赛报名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最美芙蓉花”女职工微信摄影大赛
参赛报名表
分工会主席签名(盖章):
序号 |
作 者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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