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字 [2015] 16号
关于申报生活困难临时救助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湘政办发(2009)20号文件精神和校工字(2010)07号文件精神,工会拟将对今年以来发生了重大疾病和遭遇了重大灾害的特困教职工给予临时救助。请各分工会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符合临时救助条件者的本人申请、《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困难救助申请表》等相关材料(见校工字(2010)07号文件)一并报校工会。
附:《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困难救助申请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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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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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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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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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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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收入 (含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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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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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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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偶 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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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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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 主要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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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困 难 情 况 |
教职工本人患重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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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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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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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对其收入的证明 (含津贴) |
人事处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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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会意见 |
分会主席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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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委员 研究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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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主席 审批意见 |
经本人申请,分工会申请推荐,校工会委员审核研究、公示,同意发给 同志困难 救助金 元。 工会主席签名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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