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字[2015]11号
关于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中期自查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治校,加强校务公开,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教代会票决制度”精神,校工会研究,决定进行一次校务公开中期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5年6月20日—7月10日。
二、自查内容
1. 本单位行政事务工作是否按照要求公开了应该公开的内容,查看有关校务公开会议记录、档案资料;
2. 查看本单位《校务公开台账本》、《校务公开事项报告表》和《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3. 收集本单位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要求:
请各分工会接此通知后,认真履职,抓紧自查,切实做好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党政工作要点的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