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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2017-10-22 18:40   审核人:   (点击: )

校工字[201319
 
关于评选2013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2013年,学校各分工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为引领,以迎接中工十六大号召为动力,以创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为重心,紧紧围绕学校发展大局和党政年度工作要点,服务基层、服务师生、服务大局,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建设和改革,为我校的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分工会、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分工会的评选条件:
(1)围绕学校工会中心工作,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教职工反映好;
(2)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成效显著;
(3)分工会本年度未受到任何处分、处理或出现重大事故;
2.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评选条件见《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国爱校,关心工会建设,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民主意识强,积极参政议政,维护集体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勇于对工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服务热情;
(3)立足本职,完成工作任务好,遵守职业道德,团结互助,友爱精神强;
(4)本年度未受到任何处分或处理。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分工会名额为6个(教学单位5个,机关、教辅单位1个),占分工会总数的25%;
2.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名额为4个,占分工会总数的20%,并与先进分工会不重复;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130余名,占会员总数的10%(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要求及办法
1.各分工会要认真对待评选工作,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分工会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要求进行自评,并准备好《分工会工作记录本》、《校务公开台账本》及特色支撑材料;
2.12月下旬,校工会将协助纪委等相关部门结合学校年终考评对分工会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并收集自评材料(含支撑材料);
3.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分工会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申报,校工会委员会集体审定;
4.自评材料、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上报截止日期:2013年12月28日下午5: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5.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件1:2013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分工会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
附件3:《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年终考核评分表》
附件4: 2013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2013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
 
分工会
人 数
工 会
积极分子
分工会
人 数
工 会
积极分子
机关
225
23
生科学院
49
5
后勤处
75
8
计算机学院
61
6
图书馆
50
5
电气学院
45
 
5
 
继续教育学院
31
3
机械学院
43
4
文史学院
48
5
土建学院
37
 
4
 
外国语学院
94
10
资旅学院
27
 
3
 
经管学院
44
5
美术学院
59
 
6
 
数学学院
41
4
体育学院
52
 
5
 
物电学院
46
5
思政部
26
3
化工学院
31
3
师范部
11
1
传媒学院
56
6
芙蓉学院
89
 
9
 
法学院
27
3
离退处
7
1
国际学院
7
1
 
 
 
合计
1281
134
 
 
 
说明:机关分工会含现教中心、车队;机械学院分工会含机械厂;后勤处分工会含劳动服务公司;芙蓉学院为在编教职工。
 
附件4:湖南文理学院2013年度工会积极分子审批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部门
 
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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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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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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