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关于二届五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及其办理情况的报告
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 钢
各位代表:
受大会主席团委托,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二届五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及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二届五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基本情况
二届五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得到了各代表团的高度重视,提案委员会收到代表提案126件,立案126件。12个代表团均有提案,418人参与了提案提议和附议。提案内容涉及面较广,代表参政议政热情很高。提案整体具有如下特点:
1.内容丰富,涉及面广
126件提案内容丰富,提案内容涉及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基本建设、教师住房、校园安全、后勤服务、绩效工资等多个方面。如:后勤服务方面33件,占提案总数的26.2%;教育教学方面23件,占提案总数18.3%;基本建设方面21件,占提案总数16.7%;人事方面14件,占提案总数10.3%;安全保卫方面14件,占提案总数10.3%;学校管理方面12件,占提案总数的9.5%。等等。
2. 热点集中,代表性较强
本次教代会代表在提案中反映了一些热点问题、焦点问题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而且意见比较集中。如:关于教职工住房建设问题的提案有9件(2、3、19、24、28、29、55、111、123号),关于校园交通安全问题的提案9件(14、26、64、66、86、101、105、107、115号),,关于教工午餐问题的提案8件(12、20、25、27、60、62、88、100号),关于职称问题的提案6件(40、47、51、52、53、94号),关于绩效工资问题的提案5件(84、87、91、93、126号),关于校园美化问题的提案5件(8、9、30、37、65号)。以上提案占提案总数的33%。这些提案内容与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二、二届五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办理情况
1.学校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逐一研究代表提案,确定126件提案全部立案。
2.下发《关于办复二届五次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提案的通知》,对提案办复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3.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提案办复单位负责人会议,将经过分类整理的126件提案分发到有关单位。强调提案办理单位一是要做好沟通工作,让提案代表参与提案办理过程,让提案代表了解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二是要严格按照提案办理程序办理提案。
4.继续实行了提案委员会委员领办制度。7名提案委员会委员分别领办一个或涉及多个部门的提案工作,及时了解提案的办复情况,对于重点提案重点督办。
5. 创新、实施了提案办理单位主管(联系)校领导与提案人、附议人面对面沟通制度。校领导向提案人、附议人当面介绍提案落实、办理情况,并听取他们对落实、办理的意见,提高了提案办理工作的成效和满意率;
各提案办理单位本着对学校、对教职员工、对提案人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每一件提案,认真办理每一件提案。去年11月,126份提案全部回复完毕,提案回复率达到100%。本次提案办理工作做得比较好的单位有党政办、教务处、人事处、国资建设处、保卫处、后勤处、工会、住建办等。
本次提案落实及回复工作,得到了提案人的充分肯定,提案办复满意率达到了97.3%。
三、提案工作的不足和改进的意见
提案是学校教代会行使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一种最经常、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教代会代表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献计献策的一种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学校党委行政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本次教代会提案工作,在学校党委、各职能部门、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较满意的结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1.事务性提案较多,全局性的提案较少;2. 有的提案涉及多个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或多个工作范畴,违背了一事一案原则;3.有的提案只提出问题,没有或少有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4.有的提案行文较粗糙,字迹难以辨认;5.有的承办部门处理意见不够明确。以上这些现象,影响了提案及提案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对今后的提案工作提出如下改进建议:一是严把提案质量关,不符合提案要求的不予立案,保证提案工作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提高办复效率和满意率。
二0一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