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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工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2020-06-28 10:48   审核人:   (点击: )

                             校工字【2020】01号

                 关于分工会换届选举的通知

 

各分工会:

我校第三届分工会委员会、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双代会”)代表任期届满,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各分工会举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会的换届选举

1.各分工会原则上由3人组成,其中主席1人,女工福利委员1人,文体活动委员1人。会员超过100人的分工会可以增设组织宣传委员1人;

2.各分工会举行全体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确定人选;

3.各分工会将确定人选报学校工会确认、批复。

二、学校“双代会”代表选举

1.代表身份:代表具有教职工代表和工会会员代表双重身份。实行常任制,任期3年或5年;

2.代表名额:代表名额按教职工人数10%左右确定(具体名额见附件),一线教职工代表应占代表总数60%以上。校领导和工会专职副主席、女工委主任在指定分工会参加选举,不占用所在分工会的代表名额;

3.代表条件:

(1)学校在岗教职工、工会会员;

(2)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主人翁责任感,关心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积极,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中发挥骨干作用,成绩显著;

(4)具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参政议政能力和奉献精神,办事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5)热爱和支持教代会、工会工作,热心为群众办实事,能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能够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4.代表产生:以分工会为选举单位,依据所分配的代表名额,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差额率为20%),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正式代表。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分工会要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今年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来抓,充分做好候选人酝酿,认真开好选举大会;

2.按时上报选举结果。各分工会必须在寒假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报校工会。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0二0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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