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和“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学校工会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工会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为了树立榜样、激励先进、鼓励前行,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评选一批工会综合工作先进单位、单项工作先进单位和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与条件
1.工会综合工作先进单位3个,单项工作先进单位12个,奖项名称及评选条件见附件1。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120左右,具体参照名额见附件2。
工会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国爱校,关心工会建设,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民主意识强,积极参政议政;遵守职业道德,团结互助,友爱精神强。
(3)本年度未受到任何处分或处理。
二、评选要求及办法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按照《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要求进行自评;继续采取申报制,每个分工会只能申报1项先进;申报综合先进的可参评单项先进。
2.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分工会按照分配名额等额评选、申报,校工会委员会集体审定。
3.各分工会在2024年3月15日下班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分工会工作记录本》《校务公开台账本》《先进单位申报表》及支撑材料、《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申报先进单位的分工会按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4.评选结果在全校公示,颁发奖励。
附件:
1.湖南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2.2023年度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名额分配表
3.湖南文理学院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4.2023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审批表
5.2023年度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情况汇总表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