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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中期自查的通知(校工字[2015]11号)
2018-05-13 10:16   审核人:   (点击: )

校工字[201511

关于开展校务公开工作中期自查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主治校,加强校务公开,坚持和完善重大事项教代会票决制度”精神,校工会研究,决定进行一次校务公开中期自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5年6月20日7月10日

二、自查内容

1. 本单位行政事务工作是否按照要求公开了应该公开的内容,查看有关校务公开会议记录、档案资料;

2. 查看本单位《校务公开台账本》、《校务公开事项报告表》和《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

3. 收集本单位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要求:

请各分工会接此通知后,认真履职,抓紧自查,切实做好校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确保党政工作要点的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中国教育工会湖南文理学院委员会

二0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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